村官腐败如何治理

来源:  投稿人:沈小平   浏览次数:

   近年来,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在不断增加。村官腐败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“内伤”,严重制约着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,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,因此必须重拳出击,遏制这一百姓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。
  村官腐败现象的成因复杂,其防范办法也不可能是单一的,必须从多角度、多层面着手,综合治理,标本兼治。

  严把入口关,从源头上治理村官

  村干部在选任途径上,重点要坚持“三个面向”:面向高中、大中专毕业生和复退军人,挑选知识型人才;面向私营企业骨干、外出务工经商人员、种养专业户和致富能手,挑选经济型人才;面向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,挑选管理型人才。对本村找不到合适人选的,可从邻村物色合适人选或从乡镇干部中选派。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书记“两推一选”,保障群众、党员对村党支部书记任免的知情权、参与权和监督权,让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。要把那些思想素质较高、市场意识强、有奉献精神、年富力强的党员,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,进行跟踪培养。同时,通过立法形式,在法律上对村官中主要负责人的任期作出一定的限制,以避免长时间在位所带来的负面影响。

  加强思想教育,使村官不想腐败

  要把村干部的廉洁教育工作列入党政干部教育体系之内,形成正常的、经常性的和有针对性的教育,对村干部耳提面命,长敲警钟。主要是文化素质的教育、权力观的教育和法治教育,增强村干部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。

 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主要是外因和内因两个方面,内因起决定作用,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。要真正遏制村官职务犯罪,还必须经常对他们进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,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,消除其犯罪的内因。

  加大村务公开的力度,使村官不能腐败

  阳光是最有效的防腐剂。要抓住解决思想认识这个关键,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,广泛宣传村务公开的目的、意义、方式、方法以及具体要求和标准。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,把村务公开纳入对乡镇及村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之中,坚持量化考核,严格奖罚,并同经济利益挂钩。要对公开的内容、时间、程序、范围等作出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,从乡镇到各村、从乡镇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、再到驻(联)村干部,以及村干部和有关责任人,都应有明确的分工和相应的职责范围,并以此作为考核政绩的主要内容之一。同时,乡镇也要将自己的政务主动及时公开,尤其要把涉农价格、收费以及与农民利益相关的项目、资金、物资及时公布,并注意公开内容的对应性、公开目标的一致性、民主评议的统一性、组织领导的整体性,使乡镇政务、村务公开工作及时互动,衔接配套,取得实效。

  实行村务管理制度,让村官不易腐败

  按照精简、统一、效能的原则和决策、执行、监督相协调的要求,进行村务管理的改革。村内重大事务由村民委员会决策,防止村委会主任搞“一言堂”,独断专行;决策后的事务由村委会主任负责组织人力物力去实施,参与决策的成员原则上不能参与村务的执行;以村支部书记为首的村党支部负责对村务进行监督,由村党支部收集整理村务(包括财务)活动情况,定期向村民汇报。如果党支部没能及时汇报,可由乡镇党委直接追究党支部书记的失职责任。这样,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手上,同时还可以防止村官利用职权谋私利,更大的意义是可以更进一步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关系。

  加大查处惩罚力度,让村官不敢腐败

  目前,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涉农法规的配套,规范村官的各种行为。对村官的违法行为,必须增加处罚条款和约束村官的相关条款。特别是在刑法中,将村官从事公务活动明细到列举比照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约束,使司法机关介入有法可依;对村官在村自治范围的事项,比照企事业法人进行约束。通过完善法律,明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权限,减少和制约村官的权力。

  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和惩治村干部职务犯罪中的重要作用,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中,及时发现和查办有关职务犯罪,努力挽回经济损失,以法律手段推进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。检察机关在调查村官经济问题时,根据不同情况,适时发出检察建议,定期回访;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对村官和村民进行法制教育,逐步提高民主法制意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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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近年来村官腐败的特征和典型案例经济问题较为突出,作案手段复杂多样。2003年以来,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共立案查处村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388起,其中侵占、挪用集体财物的案件77起,占查办案件的20%。

  作风问题较为普遍,有的情节十分严重。福建省惠安县涂寨镇涂寨村的“恶霸村官”郑旭阳,将他故去多年的亡父塑成金身佛像,封为“七省郑巡按”,供奉于村里的祠堂。村里谁家有红白喜事都要把其“亡父像”请到家中供奉。他放高利贷,殴打村民,强行征地,还组织参与“六合彩”赌博活动,一系列恶行,令人发指。

  在换届选举中违反法律规定,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甚至贿选。2002年7月,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沙城镇10多个村,在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,贿选成风。有的公然雇用帮手,以500至1000元的价格,挨家挨户收买选票。

  一把手违法乱纪占比重较大,串案、窝案比较多。1998年至2005年6月,青海省检察院在全省查处的56件77名村干部职务犯罪中,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53人,两者占所查处人数的68%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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